配偶必须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追收债务时,请记住债务人的配偶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上有很多曲折。事实上,一般可以分为三类:
追债时,请记住您的配偶必须承担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夫妻联名对外融资。
2. 配偶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钱,经妻子同意。
3、借款用于集体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篇幅有限,未全部列出)。如果法院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不言而喻,追究债务人妻子连带责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如今,许多债务人将资产转移到配偶名下或诉诸离婚,以避免拖欠债务。把债务人的配偶带进来,实际上保证了债务的偿还。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询问债务人的配偶往往并不总是一帆风顺。
通常,债权人只有在提起诉讼后才会发现债务人有配偶,并且债务可能由夫妻俩共同承担。如果您此时想增加被告,很容易在初审法院得出结论之前向法院申请增加被告。然而,第二种情况更为复杂。这意味着只有在上诉之后才清楚需要添加其他当事人。
北京追债公司提醒,由于我国程序法采用二审制度,二审增加当事人就意味着增加的当事人不能参加一审。因此,根据日本民事诉讼法,如果追加当事人,法官经调解未能达成调解意见,二审法院应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将作出追加判决。也就是说,这据说只对额外债务人的配偶公平。从
个实例到第二个实例再返回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事情,但实际上比这更复杂。
如果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债权人想让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却发现债务人有配偶怎么办?有人会说。我们会向法院申请再审,但法院再审是有条件的,所以这种方法没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列举了再审的条件,但没有条款排除当事人请求再审的权利。 可靠性基于(1)足够的新证据; **原判决或判决书(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在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情况下担任代表人的,因不可归责于该人的原因提起诉讼如果你没有参加。或者他的经纪人。但显然,这两个说法有点牵强。此外,请求复审的程序极其复杂且耗时。
北京讨债公司了解到,有人想出了一个主意,要求执行局法官增派执行人员。但《更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更高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判决)》中却没有这样的规定。法。”没有。之所以将配偶纳入执行主体,是因为执行法官仅依据法律文书进行执行工作,因此不包括债务人配偶的姓名。它不能添加到法律文件中,法官也不能未经许可添加它。
因此,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
途径就是单独提起诉讼。让很多人担心的是,法院是否采用“没有什么可谈判的”原则,以及是否会再有案件被法院驳回。 《更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47条要求确定再起诉的要件,即后一诉讼的当事人与前一诉讼的当事人相同、诉讼目的相同、起诉的内容相同。权利要求内容相同,明确规定相同。两者相同,后一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实质性,或者撤销在先的判决。诉讼中主张起诉债权人的配偶为独立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与原判一致。因此,可以起诉当事人的配偶。
好了,这个复杂的问题终于解决了。这意味着,如果判决生效,想要增加债务人的配偶将不得不单独提起诉讼。但不要忘记最重要的一点。换句话说,除非你能证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你将失去诉讼的利益。